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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补贴了!初级职称、技师最高可领10000元,申请最新流程来啦!
来源: | 作者:anfangedu | 发布时间: 218天前 | 644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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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3 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公告》中人才补贴详细分为了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三种类型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记得按时申领哦!

受理时间:2023年9月21日-10月21日


综合补贴


1、受理范围

学历、学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引进时间: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


工作单位: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


2、办理条件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3、补贴标准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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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3.综合补贴标准按申请人提出申请时的户籍信息确定。


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1.资助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2.办理条件: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3.补贴标准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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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补贴


工作性质:见习、实习或实训


引进时间: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


工作单位: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


2.办理条件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


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或在读境外的本科生,或取得境外的学士学位不超过2年。


3.补贴标准及方式


申领次数:见习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


补贴标准:每月1000元


补贴时长:最长不超过3个月


发放方式:一次性发放

备注: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7:3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补贴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办理流程


1、浏览器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申请人本人使用微信个人账号通过“粤省事”登录进入系统。无账号的可以先进行注册后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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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录成功后,跳转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下图所示红框内搜索栏,根据要申请的相关补贴,输入关键字“创梦东莞计划、莞能提升计划、莞训计划”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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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择可办地区为“东莞市”的补贴搜索结果,找到要申请的相关补贴名称,点击“在线办理”可进入到一体化平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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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择可办地区为“东莞市”的补贴搜索结果,找到要申请的相关补贴名称,点击“在线办理”可进入到一体化平台申请。


6、进入到一体化平台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办理条件自检”。


7、完成“办理条件自检”后,下拉按本人实际情况填报填写“选择办理情形”。


8、完成“选择办理情形”后,下拉按本人信息填写“经办人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9、根据“上传电子材料”区域所显示的材料列表上传相应电子扫描附件,并按照个人实际情况填写电子表单。


10、等待分局初审→分局终审,审核的最新消息可以通过短信通知提醒或者当前网站的最新消息即可了解详细的审核结果。


注:请于2023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提交申请,逾期将无法申请。